江门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车主注意!警方正大力整治这些行为…
江门车主注意!
本月起,
江门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
集中整治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
交通秩序“百日行动”
行动一直持续到6月30日
“百日行动”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
↓↓
摩托车集中整治: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超员搭载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、违反交通信号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或不购买交强险、多次违法未处理、竞速行驶(飙车)、非法改装、加装遮阳伞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等。
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:逆向行驶、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、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、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、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、醉酒驾驶、超速行驶、不按规定载物、互相追逐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违反规定载人等。
近日
江门市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合
开展了全市统一集中整治行动
蓬江
2021年3月11日上午,蓬江交警大队联合分局派出所、巡警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开展涉摩涉电专项整治行动。
行动中,查获了一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。
江海
集中整治行动中,江海交警联合辖区派出所在重点路段设置卡点,对过往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检查。
行动中,民警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劝导。↓↓
新会
3月12日,新会交警大队联合巡、特警、派出所开展涉摩涉电专项整治行动。
行动中,专项整治组在辖区内各重要道路设置卡点,对过往车辆一一检查。
台山
行动中,台山交警联合其他警种,按照行动部署和要求,结合辖区交通特点,在主要道路设置卡点,对路过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逐一检查。
行动中,民警对存在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处罚,并对辖区内的“僵尸车”进行清理。
开平
3月12日,开平交警大队联合派出所、巡警开展摩电整治统一行动。行动中,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,并对其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涉摩涉电交通安全常识。
恩平
在统一集中整治活动中,恩平交警根据辖区特点,在主要道路设置卡点,并辐射周边道路,对过往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逢车必查。
鹤山
3月12日,鹤山交警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卡点,对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劝导。
遵守规则,文明驾驶
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
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
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请遵循
“有牌证、戴头盔、限两人、靠右行”
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文明出行
更多消息
电动自行车车主注意!
3月18日起,
我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
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
将不得上路行驶!
江门公安会依法查处
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
(网络图)
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
注册登记的通告
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—2018)(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》(国市监标创〔2019〕53号)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际,现就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事项,通告如下:
一、我市居住的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,港澳台人士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。注册登记的车辆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。
二、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按以下情况分类办理:
(一)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(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)的电动自行车,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牌证;
(二)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注册登记,领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临时牌证。
三、根据广东省物价局、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粤价函[2009]1057号)规定,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/套(包括反光号牌、专用固封装置、安装支架、行驶证、登记证)。
四、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,领取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有效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。
五、为简化注册登记手续,便利群众,我市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推行“带牌销售”,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。
六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,驾驶时佩戴安全头盔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。
七、本通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不一致,按上级部门的新规定执行。
八、本通告自2021年3月18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特此通告。
江门市公安局
2021年3月10日
关于电动自行车
注册登记的详细事项
本台会继续关注
公安部门的后续发布
来源:江门交警
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
编辑:东聆